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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23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指导意见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
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及
《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 赋能绿
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好以科学的
专业设置服务产业发展和人的多样化发展,增强职业教育适应
性,现就全省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黄河
重大国家战略和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
行区为主线,深入分析行业发展、产业规划与社会需求,坚持产
教融合、校企合作、科教融汇,对标对表我省“十强”优势产业
集群与区域重点产业,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布局,深化
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布局与
现代产业结构布局高效匹配,加快形成与山东优势产业、战略性
产业、新兴产业集群共生共长良好态势,推动教育链、人才链、
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为山东“走在前、开新局”提供强有
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 坚持面向产业,主动对接国家及区域
重大战略和现代经济体系建设要求,优先设置和建好建强重大战
略急需专业。坚持面向人人,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布局,满足不同
禀赋学生多样化选择、多样化成才的需要。
(二)科学规划定位。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
科技进步、产业升级需要,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完善有
进有出、有增有减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使专业发展规划与区域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
(三)深化产教融合。 坚持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深化产教融
合、校企合作,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设置及调整工作,形
成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的职业教育与产业
发展良性互动格局。
(四)突出特色发展。 立足自身优势和发展定位,找准发展
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服务面向,保持战略定力,做大做强优
势专业,实现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防止“同质化”,形成百
花齐放、群峰竞秀、“校校有特色”的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对接重大战略和产业需求。 深入对接黄河重大国
家战略和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
区的产业需求,重点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
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
创意、精品旅游、现代轻工纺织、现代金融等“十强”优势产业
集群重点领域相关专业,大力支持和扶持设置农林牧渔地矿油海
等艰苦专业。深入研究分析省市县“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职业
院校驻地及周边地域优势、产业发展情况,重点布局一批适应当
地产业需求的专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校地联动发展机制,推动
产教城一体化,服务产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二)主动增设新兴紧缺产业相关专业。 积极设置自动化类、
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类、通信类、航空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
程装备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生物技术类、药学类、环境保护
类、轨道装备类、城市轨道交通类、汽车制造类等服务新兴产业
发展、支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相关专业,充分体现高端、智能、
绿色、低碳理念,突出绿色技能、数字技能培养,为产业高端化、
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加快布局康复治疗
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公共服务类、化工
技术类、有色金属材料类等与家政、养老、化工、材料等社会紧
缺领域密切相关的专业,满足紧缺岗位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
(三)坚决裁撤滞后过剩专业。 切实调减和撤销办学条件弱、
水平差、就业率特别是对口就业率低和供过于求的专业。对布点
多、规模大、需求饱和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事务、
航空服务、护理、中医、法律事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行政事务助理等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和大
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营销、空中乘务、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针
灸推拿、书画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歌舞表演、表演艺术、
播音与主持、社会工作、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高等职业教
育专业,原则上限制新增,对办学水平低的坚决予以调整撤销。
严格控制教育类、医学类等国控专业设置,设置国控专业的学校
要提前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同意后方可新增申报,
原则上除师范类、医学类院校,其他类型的学校一律不得新增设
置师范类、医学类国控专业。我厅将根据生源变化、师资需求减
少趋势持续调减教育类招生;继续协同有关方面严格控制医学类
专业招生规模。除社会民生紧缺急需专业和艰苦专业,对就业率
连续 2 年低于 60%、对口就业率连续 2 年低于 50%的专业要采取
必要的调减、暂停招生等措施,并对该专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
的应责令撤销。对部分短期增幅较大的专业加强引导调控,坚决
避免为了降低成本而设置低成本专业,以及单个专业招生规模过
大、盲目追求“大而全”等。
(四)强化传统专业数字化升级改造。 面向产业数字化新要
求,全面修订适应数字化新职业场景和新岗位的专业人才培养方
案,增加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利用
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数字技术,优化专业课程内容,
系统融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规范,加快推进“数字化
+专业”建设。以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为牵引,系统化改造课程体
系,打造数字基座,健全实时开放、动态完善、内容丰富、层次
立体的适应人人可学、时时可学的数字化、智能化课程教学资源
平台。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强化教师数字化意识、
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教师应用数字技术整合教育资源、实
施教学活动、开展研究创新以及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能力,引导
教师充分利用数字手段优化教学设计、改革教学方法、解决教学
问题、变革教学模式。鼓励开发建设多介质、数字化、智能化、
快速迭代的新形态教材,探索推动数字化融媒体教材建设。
(五)推动专业集群式发展。 主动适应现代产业对复合型、
创新型和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通过调整专业设置布局、聚
焦产业重点领域、合理错位岗位面向、打造专业基础平台、加强
专业互动支撑等方式,建立专业群融合发展机制,推动专业集群
式发展,打造优势核心专业群。鼓励支持职业院校特色化、专业
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方面以省级特色化专业建设为牵引,综合
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数原则上不超过 10-15 个,涉及专业大
类一般不超过 3-4 个,重点建设和打造专业一般不超过 3-5 个;
高等职业教育方面以国家“双高计划”和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为牵引,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设置专业数原则上不超过 40 个,
涉及专业大类一般不超过 5 个,重点建设和打造专业群一般不超
过 3-5 个。加快创新传统优势专业集群,着力发展战略新兴专业
集群,瞄准未来主流技术、新兴产业及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设
置培育一批高水平、特色化专业(群)。
(六)深化校企合作专业共建共享。 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要
深化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把岗位需求融入学校教育教
学全过程,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
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优化专业供给机制,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骨
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探索产业规划和
人才需求发布制度。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共同体
建设,与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研机构等
开展跨区域跨专业合作,汇聚产教资源,提升专业核心办学能力
和发展水平,强化企业需求牵引和市场化导向的专业发展模式;
要积极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与联合体内企业共研核心岗位
群中复合型人才的知识、能力、素养需求,共商产业链人才培养
目标和规格,共定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的专业(群)发
展规划;要积极对接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立足先进制造业
等一线岗位,紧密围绕重点行业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校企共
同培养一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
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
(七)打造专业化的“双师型”队伍。 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
《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山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
设改革实施方案》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
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
求,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 3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
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落实 20%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员额
由学校自主聘用兼职教师的规定,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
度,积极聘请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
产传承人等到学校兼职任教,对业界精英可采取试讲、技能操作、
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加快培育专业(学科)骨
干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和教学创新团队。
(八)广泛深入开展交流合作。 对标国内外先进企业、先进
技术和高水平专业,积极引入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关领域
专业教学标准、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标准、先进企业标准和教学
资源,结合各自实际,开发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课程和教材资源;积极牵头和参与职业教育国内外专业教学
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开发,提升专业综合实力,建设一流
专业。定期组织选派专业骨干教师开展国内外研修访学,积极参
与和开展有关交流研讨活动,深入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环节,学
习先进理念、专业技术和教学方法。
(九)健全专业设置协同调控机制。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
筹管理好市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研究制订市域内中
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发展中长期规划,2025 年前基本实现市
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错位设置和发展。各高职院校要加强与驻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设置专业充分征求地方政府的
意见建议。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驻地高职院校要建立专业设置与
建设联席会议机制,邀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及有关行业部
门参与,每年定期研究会商,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专业建设协
同指导制度。完善专业发展考核激励机制,我厅继续以毕业生就
业率、创业率及平均薪酬、“双师型”教师比例、师均技术服务
到款额等为重点,综合利用学生、教师、用人单位、行业企业、
第三方、同行、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评价的结果,开展高职院校
专业考核;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中等职业教育特点,参照建
立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考核评估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发展
水平高、内涵特色较鲜明的专业点,在项目、经费、招生计划等
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山东省教育厅
                                 2023 年 4 月 22 日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3 年 4 月 22 日印发